美术学院毕业实习纪律保证书
发布时间:2007-12-24 18:56:27
1. 严格遵守《成都大学学生守则》和《成都大学加强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》。树立良好的成都大学大学生形象。
2. 服从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和指导教师的安排。
3. 实习单位由学生自己联系安排,食宿和交通费一律自理。
4. 实习期间注意安全,避免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故发生。凡到成都市区以外的学生,要求购买意外伤害保险。若未购买,发生意外责任自负。若遇到紧急情况(如传染病等),必须服从学校和当地单位的安排。对擅自做出决定的,视情节轻重,一律给予纪律处分。
5. 遵纪守法,严格要求自己。与实习单位的同事搞好关系,不做损害实习单位的利益事,按实习单位的约定保守实习单位的商业秘密;对签署了合同的,必须严格执行。如有违约,一切责任自负。
6. 注意环保卫生,注意勤俭节约。
7. 师生间团结协作,学生实习要勤奋踏实,虚心好学,讲文明、有礼貌,遵守实习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。遇事,与实习单位和学校多沟通。外出实习时,保持与班主任和指导教师的联系。
8. 毕业实习,要求每周有周记,周记需指导老师签署意见(外出的由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签署意见)。实习结束后,要有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意见(学校统一发鉴定表),否则,不予记载成绩。
我坚决遵守以上纪律,如有违反,一切后果自负!
保证人: 班
系办电话: 84616109 (学生签名附后 )
院长联系电话:84616107
书 记: 84616113
班主任电话:
200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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