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2年—2007年国企改革工作情况汇报
发布时间:2008-2-22 18:58:52
组织、有计划、有步骤地顺利进行。二、不断完善国企改革政策,统一政策标准,发挥政策效应是关键。为保证我州深化国企改革工作依法依规、做到有章可循、有法可依,根据云发[2002]3号、[2005]11号文件精神,结合我州实际,州委、州政府及时制定了红发[2002]18号、[2005]11号,统一了全州的思想,成为全州深化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。随后红政发[2004]105号、红政办发[2004]23号;州财政局、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制定了红财企[2002]42号、红劳社[2003]10号配套政策文件。这些文件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形式、操作程序、国有资产处置、职工安置、社会保障接续、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等问题作了详尽的规定,体现了系统、规范、配套、稳妥的特点,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。对全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规范有序运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。三是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严格依法依规操作是原则。我州在改革中做到“八个坚持”:1、坚持企业改革必须进行清产核资,资产、土地评估。2、坚持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。2、《企业改制实施方案》坚持政府主导、集体讨论,严把政策关。。4、坚持审核批准制度。凡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必须报经州人民政府批准,方能实施。5、坚持“三公开、两细致”原则。即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坚持工作细致、方案细致原则。6坚持《企业改制实施方案》必须经职工(代表)大会审议,《职工安置方案》必须由职工(代表)大会审议通过。7、坚持对申请购买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和综合考评,严格把关。8、坚持企业改制必须在行政监督和法律公证下进行。四是突出职工安置,以稳促快是基础。国有企业改革中,涉及诸多方面的问题和矛盾,各种矛盾及深层次的问题不断地暴露出来。我州针对反映出来的问题,本着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相结合的原则,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。1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办事, 以人为本,有情操作。2、切实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职工对政策有凝问的地方,反复宣传解释。3、实施“两个确保”,完善社会保险制度,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再就业工程。4、个旧市等市县的城市社区建设迈出新步伐。如个旧市组建了28个社区并设立了劳动保障所。5、重视信访工作,及时解决和化解矛盾,妥善处理和解决改革中特别是涉及职工利益的问题,确保了社会稳定,保证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。五是增加改革成本的投入是手段。为突破制约我州三年深化国企改革顺利推进的“瓶颈”,在改革成本问题上,我州一方面强调多渠道筹措改革成本,采取财政预算、资产变现、债务重组、增资减债、政府举债、争取上级支持等手段积极筹措改革成本。2003年至2005年三年州级财政预算安排了1亿元。据统计,新一轮国企改革中,全州已采取各种措施筹集改革成本7.1亿元,其中资产变现3.52亿元,州级财政预算安排0.78亿元,市县级财政预算安排0.81亿元,争取省级国企改革资金0.35亿元,争取省财政借款转资本金0.34亿元,州财政借款转资本金1.27亿元,市县财政借款转资本金0.03亿元。用于调整劳动关系 、支付离退休人员费用、现金支付经济补偿金。六是对已改制企业进行“跟踪问效”,巩固改革成果是根本。为全面了解我州国有企业改革的情况,及时发现存在问题,州国有企业改革办会同财政、劳动、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红河州“跟踪问效”调研组,对个旧、蒙自、开远、泸西、弥勒等市县及州属已改制国有企业的改革效果,合同履行情况,职工安置政策落实,依法经营,企业效益,遗留问题和困难,政府监督管理、协调与服务等情况进行调研,总结了经验,发现了问题,研究了解决问题的对策。促进了政府积极转变职能,为企业提供服务,引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,为企业发展、社会稳定搭建良好平台。七、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是目的。我州国企改革工作中始终坚持把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结合起来,同步推进,做到“三个结合”:把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资本退出、产权制度改革和引入战略合作者、发展非公经济结合进来;把国企改革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、优化内部资源和要素配置结合起来;把国企改革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、加快企业发展结合进来。
今后的主要工作:
一、按省企改革办的要求,与有关市县共同努力争取6户政策性破产企业进入破产程序。
1、加大组织领导力度,制定具体的措施办法。国家政策性破产项目已列入我州2007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,实行一票否决制。州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加强督促指导,市县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将破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落实领导目标责任制,依法依规操作。做到领导到位,资金到位,协调沟通到位,工作人员到位,责任到位,全力推进。
2、多渠道筹集改革资金。破产预案中的破产费用和改革缺口资金数额都很大,要足额筹措,确实难度较大。因此,对破产企业要逐户分析研究,成熟一户破产一户,办法有三点:一是政府先拿出部份资金用于安置职工,待资产变现后再收回;二是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向社会拍卖资产,用拍卖所得来安置职工;三是下大力气盘活土地资金;四是对欠缴的养老保险金共济帐户的部份,逐级上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减免;五是对内部退养、提前退休人员交劳动部门代为发放的工资及代缴的各项社保费用,采取分期逐年支付的办法,减轻改革成本对当前支付的压力。
3、进一步加强对上对下的协调沟通。过去在这方面做
了不少工作,今进一步加强。现在国家的政策已经明确,企业迫切要求改革,要把握好政策,以人为本,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,加强思想政治工作,防止不稳定突发事件的发生,确保在稳定和谐的环境中加快破产企业的改革和发展。
二、做好股份合作制企业深化改革工作。
1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。加强对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的指导,落实目标责任,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,为企业改革创造良好条件,确保改革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。
2、多渠道筹集改革成本。一方面要创新思路,积极想办法多渠道筹集改革成本;另一方面又要充分用好用足现有政策,努力降低改革成本。
3、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。坚持以人为本;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,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妥善处理好因改革调整利益关系而产生的矛盾。
4、加强信访工作。进一步完善制度,健全机制,落实责任,加强对信访工作的跟踪督办和矛盾的排查,及时化解矛盾。
5、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。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,突出
重点难点,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支持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改革。以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任务。
三、对条件成熟的国有企业实施深化改革。
四、完成开远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工作。
五、继续开展对已改制企业的跟踪问效工作。
六、做好国企改革统计工作。
七、做好来信来访工作。
八、做好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总结的准备工作。
今后的主要工作:
一、按省企改革办的要求,与有关市县共同努力争取6户政策性破产企业进入破产程序。
1、加大组织领导力度,制定具体的措施办法。国家政策性破产项目已列入我州2007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,实行一票否决制。州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加强督促指导,市县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将破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落实领导目标责任制,依法依规操作。做到领导到位,资金到位,协调沟通到位,工作人员到位,责任到位,全力推进。
2、多渠道筹集改革资金。破产预案中的破产费用和改革缺口资金数额都很大,要足额筹措,确实难度较大。因此,对破产企业要逐户分析研究,成熟一户破产一户,办法有三点:一是政府先拿出部份资金用于安置职工,待资产变现后再收回;二是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向社会拍卖资产,用拍卖所得来安置职工;三是下大力气盘活土地资金;四是对欠缴的养老保险金共济帐户的部份,逐级上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减免;五是对内部退养、提前退休人员交劳动部门代为发放的工资及代缴的各项社保费用,采取分期逐年支付的办法,减轻改革成本对当前支付的压力。
3、进一步加强对上对下的协调沟通。过去在这方面做
了不少工作,今进一步加强。现在国家的政策已经明确,企业迫切要求改革,要把握好政策,以人为本,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,加强思想政治工作,防止不稳定突发事件的发生,确保在稳定和谐的环境中加快破产企业的改革和发展。
二、做好股份合作制企业深化改革工作。
1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。加强对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的指导,落实目标责任,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,为企业改革创造良好条件,确保改革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。
2、多渠道筹集改革成本。一方面要创新思路,积极想办法多渠道筹集改革成本;另一方面又要充分用好用足现有政策,努力降低改革成本。
3、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。坚持以人为本;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,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妥善处理好因改革调整利益关系而产生的矛盾。
4、加强信访工作。进一步完善制度,健全机制,落实责任,加强对信访工作的跟踪督办和矛盾的排查,及时化解矛盾。
5、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。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,突出
重点难点,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支持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改革。以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任务。
三、对条件成熟的国有企业实施深化改革。
四、完成开远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工作。
五、继续开展对已改制企业的跟踪问效工作。
六、做好国企改革统计工作。
七、做好来信来访工作。
八、做好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总结的准备工作。
2002年—2007年国企改革工作情况汇报
